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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護

長者宿舍宿位

為有能力自理的長者提供集體住宿,護理程度一般較安老院為低。

現時有 5 間院舍在社署名單列明提供此類宿位。一間院舍可以同時有其他種類宿位,實際空缺要以院舍回覆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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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長者宿舍宿位的院舍按地區分布